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:1、仓储合同属于诺成合同,双务合同。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;2、仓储合同的标的物须为动产;3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凭仓单提取仓储物。仓储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的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零四条
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,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。
第九百零五条
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。
第九百一十五条
储存期限届满,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、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,应当加收仓储费;提前提取的,不减收仓储费。
